拍摄婚纱照对于每一对情侣来说,都是一件甜蜜而幸福的事情。然而,长沙网友李小姐因突如其来的重病,使她陷入了婚纱照预付款纠纷当中——她的身体状况因不允许继续拍摄,但商家拒绝退款。
准新娘患重病 婚纱照未拍完退款遭拒
李小姐家人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称,去年3月她在长沙“星期五”摄影馆,花费3880元预定了一套婚纱照,另外还支付了480元的化妆礼盒费。随后,李小姐和男友一起拍摄了4套婚纱照内景,另外2套外景因天气原因改期再拍。
“电子样片出来后,家人都觉得拍的太差。”李小姐称,当时她提出重拍,“星期五”同意了她的要求。然而,在5月的一次身体检查中,她被检查出身患重病,医生要求立即住院接受治疗,“我的婚期也就拖了下来,婚纱照自然也拍不了了。”
李小姐家人此后多次提出退款,但“星期五”均以“已签协议”为由拒绝退款。经红网记者核实,该帖中所述情况属实,李小姐因身患重病住院治疗已将近一年。
摄影馆:顾客自身原因退出拍摄不退款
今日上午,红网记者来到位于人民西路的长沙“星期五”摄影馆。其负责人吴女士对此事解释称,李小姐拍摄婚纱照当天因天气原因,还剩下有2套外景未拍摄,此后多次与她联系确定外景拍摄时间,但都因其个人原因未能如期拍摄。
“根据之前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是顾客自身原因退出拍摄,我们是不能退款的。”吴女士表示,后来知道李小姐是得了重病,摄影馆愿意满足李小姐在任何时间前来拍摄,如果实在无法前来拍摄,站在人道主义的角度退回其1200元。
当李小姐家人拒绝接受此方案,认为“之前拍摄的照片太差,而且照片尚未冲洗,相框也未安装”,“星期五”无故扣取3000多元没有依据。
律师:扣款明显超过合理的成本费用
红网联动律师李志员对此认为,在合同履行期间,顾客因发生了身患重病致使合同在既定期间内无法继续履行,则此合同可以延期履行,若无延期履行的必要或者条件,则可以解除合同。
“若是双方解除合同,摄影馆付出的成本应由顾客来承担。”李律师表示,顾客退出拍摄所造成的成本付出,摄影馆应列出消费项目据实结算。但他同时指出,“星期五”摄影馆扣取3000多元,明显超过其必要、合理的成本费用。
“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李律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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