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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带相机被偷 影楼不承担赔偿义务
2011-12-19发布
转载自:东南早报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相机对小商(化名)来说,是他吃饭的家伙。现在相机却被小偷偷走了,影楼到现在还没赔偿给他。

  小商在一家影楼上班,帮人家拍照。平时, 他用影楼的相机拍照。几个月前,影楼迎来了生意高峰期,店里的几台相机根本不够用。恰好自己家里有一台,小商就带来放在影楼,以备不时之需。

  一天晚上,影楼被小偷撬开,将小商的相机等东西偷走了。次日,小商才知道相机被偷了,赶紧报案。等待了几个月,警方还未破案。

  相机被偷,靠它吃饭的小商很是伤心。他说,刚开始,老板还说要赔偿给他。但现在,老板不吭声了,反而认为相机丢失,罪在小偷,不赔偿了。

  小商向早报法律顾问团咨询,影楼是否应当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律顾问朱炜:从你反映的情况看,相机是你自愿带到影楼的,而非老板或者影楼要求你提供的。而且相机丢失是小偷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影楼对该相机被盗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的法律义务。若公安机关日后抓到小偷,你可依法向其提出相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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