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摄影恐被涉及北京“霸王条款”
2012-06-29发布
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北京市首个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召开第2次联席会议,对多款涉嫌构成“霸王条款”的格式合同进行了评审,涉及婚纱摄影、医疗服务、物业服务、出国留学、健身会员办理5个方面。该评审委员会由房山区法院、房山区工商分局合同科、消协人员以及部分资深律师共同组成。
其中涉及影楼行业的霸王条款为:订金一律不退。房山区法院民二庭庭长沈波指着某婚纱影楼合同中的“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介绍说,订金与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订金具有预付款作用,消费者如果因合理原因取消预订,影楼应当退还;而定金则具有担保作用,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不退,影楼违约,则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不管什么情况下订金均“一律”不退,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评审查出的涉及其他行业的几项霸王条款分别为:针对医疗服务的:交费一律四舍五入;针对物业服务的:不交押金不给钥匙;针对留学服务的:已收费用不退和针对健身会员办理的:办理移民或死亡方可退卡。
据悉,工商部门将根据本次联席会议的意见,要求相关商家对涉“霸”条款予以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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