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5万婚庆人有了工资保障 不低于1500元
2015-08-0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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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行业内合同制职工工资由"底薪+提成"两部分构成,2014年度***月工资标准不低于1500元,行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8个百分点。”这是辽宁大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的《大连市婚庆行业工资集体合同》对全市婚庆行业从业人员工资标准所作出的具体规定。这份《集体合同》覆盖全市1200余家婚庆单位的1.5万余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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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大连市婚姻庆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市总工会召开,选举产生了市婚姻庆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组织机构,审议通过了《大连市婚庆行业工资集体合同》和《大连市婚庆行业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劳动报酬支付保障规范》。市婚姻庆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是全省**由市服务委主管的婚庆行业性质的工会组织。
《集体合同》中不仅对行业***工资标准和工作涨幅标准进行了细化,还额外制定了《婚庆行业合同制职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提成部分劳动报酬确认书》,由企业和职工方签字生效,完成工作任务后,根据确认书企业支付提成劳动报酬。同时,婚庆行业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也得到了有效规范。我市婚庆行业企业应与临时聘用人员协商签订《临时聘用人员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劳动报酬确认书》,并于婚庆仪式结束后5日内依据《确认书》结清临时聘用人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