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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将孕妇照片摆橱窗 淮北一摄影机构被判赔1.1万
2021-10-2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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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淮北相山区的李女士(化名)怀孕时,在当地一家摄影机构拍摄了孕照。一段时间之后,李女士发现摄影机构将自己的孕照放在橱窗展示推广。李女士认为自己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受到侵犯,一怒之下将这家摄影机构起诉到法院。近日,相山区法院作出了判决。


  未经同意将孕妇照片摆橱窗


  李女士今年28岁,她诉称,她于2020年9月在淮北市相山区猫不鱼婚礼服务部拍摄孕妇照一组,价格999元。2021年6月,她在微信朋友圈发现,该摄影机构将自己的孕妇照公布出来并且推广。


  李女士仔细搜索发现,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6日,对方数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她的照片作商业推广。李女士认为,对方作为商业摄影机构,在未经她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将她的孕妇照不仅在橱窗展示,而且在微信朋友圈作为商业推广使用,侵犯了她的肖像权,也侵犯了她的隐私权,给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因此,李女士将淮北市相山区猫不鱼婚礼服务部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3万元。


  [说法] 构成侵权行为赔偿1.1万


  被告婚礼服务部辩称,李女士认为遭受损失不能成立,因在本案中李女士没有遭受任何损失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李女士有损失。“综合整个案件,我方从来没有侵犯原告肖像权,对她也没有造成损失。”


  据了解,李女士投诉此事之后,摄影机构删除发布在微信朋友圈中的照片,取缔橱窗展示照片。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该案中婚礼服务部未经李女士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李女士孕妇照片作商业推广宣传,为提高其企业知名度,在微信朋友圈推广、橱窗展示,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事情发生后婚礼服务部能够认识到错误,及时删除发布在微信朋友圈中的照片,取缔橱窗展示照片,消除影响,对李女士表示歉意。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婚礼服务部应对李女士赔偿相关损失。关于赔偿比例,应根据其营利数额确定,但李女士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营利数额,法院酌定婚礼服务部赔偿李女士损失11000元。


  据此,相山区法院作出判决,淮北市相山区猫不鱼婚礼服务部赔偿李女士损失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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