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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成真”竟让新郎新娘“梦难圆”
2021-12-03发布
转载自:人民资讯


  本报通讯员 李淑涵 本报记者 唐慧

  近日,河间的张某夫妇虽然赢了官司,但是却高兴不起来。去年两人结婚时,“梦成真”婚庆公司的一个失误给他们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和伤害。

  原来,当初张某结婚时,与“梦成真”婚庆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婚庆公司提供婚礼当天的场景布置、摄影、主持等项目的服务。但由于录像机出现故障,婚庆公司竟无法提供结婚录像。

  缺少了结婚录像,张某夫妇觉得很遗憾。为了索要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张某夫妇将婚庆公司告上了法庭。

  设备出现故障
  结婚录像损坏


  去年5月,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河间的张某与女友订婚了。确定婚期后,张某与未婚妻开始为5个月后的婚礼做准备。

  张某打算先找一家婚庆公司,预约婚庆服务。经人介绍,张某来到一家名为“梦成真”的婚庆公司。经过了解,张某与婚庆公司签订了婚庆预约合同,并告知对方婚礼举办的时间和地点。在合同中,婚庆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主持、摄影、婚礼现场布置等。签订合同后,张某先后向婚庆公司付款共计2.6万元。

  去年国庆节期间,张某的婚礼如期举行。婚庆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了整个结婚典礼中的各项服务。

  令人奇怪的是,婚庆公司始终没有给张某结婚录像。张某和妻子多次催要,才得知一个令他们震惊的消息:婚礼结束后,录像机出现了故障,录制的婚礼视频资料无法导出。

  小夫妻起诉索赔
  谁来赔偿引争议


  一气之下,张某和妻子将婚庆公司和婚礼当天的摄影师一同起诉至河间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2.6万元和精神损失费5万元。

  张某认为,他和妻子举办婚礼的整个过程,包括亲朋好友参加婚礼、婚宴的场景,这些均不能再现。

  张某表示,结婚录像承载着一份感情,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无可替代。结婚录像资料损坏给他和妻子造成了终生遗憾,让他们难以接受。

  面对张某夫妇的索赔要求,婚庆公司负责人王某不以为然。他表示,婚礼当天,为张某夫妇提供摄影服务的是孙某,应该由孙某赔偿张某的损失。他认为,除了结婚录像服务,婚庆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都很好,张某索赔金额过高。

  王某表示,虽然两人的婚礼视频资料损坏了,但两人的结婚典礼非常圆满。现在手机照相、录像功能很强大,当天一定会有很多亲朋好友用手机拍下了两位新人的精彩瞬间,张某夫妇不会因结婚录像资料损坏留下遗憾。

  得知自己被起诉,摄影师孙某明确表示自己没有赔偿责任。他表示,是婚庆公司承揽了张某的婚礼策划、录像等服务,他与张某之间不存在承揽合同关系。因此,赔偿责任应该由婚庆公司承担。

  孙某表示,在张某举行婚礼的当天,婚庆公司由于摄影师紧缺,临时雇佣他录像。他和婚庆公司是劳务关系,从这个角度讲,张某不应该向他索赔。

  孙某接着说,他已经委托相关数据公司尝试对录像机内的数据进行恢复。待数据恢复后,他就能将录像机内的视频资料导出,张某的损失完全能够得到弥补。

  婚庆公司违约
  被判赔偿1.6万元

  河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婚庆公司与张某之间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双方签订合同后,张某向婚庆公司支付报酬,婚庆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包括结婚录像在内的整套服务。后来,婚庆公司没有向张某交付结婚录像,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责任大小,河间法院认为,婚礼上的各个环节是相互关联的,未交付结婚录像意味着整个婚礼流程缺少录像环节,应依据缺少的婚庆服务环节确定赔偿标准。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河间法院认为,张某夫妇的婚礼虽圆满举办,但结婚录像缺失是令人遗憾的,应由婚庆公司承担张某的损失。婚庆公司赔偿张某后,可根据与孙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另行主张。

  最终,河间法院判决婚庆公司赔偿张某经济损失6000元,精神损害赔偿10000元。张某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婚庆, 婚礼摄影, 纠纷
作者: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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